本安型防爆配電箱結構規范要求:
一、本安型防爆配電箱外殼要求規范:
一般I類外殼不低于IP54,Ⅱ類不低于IP20,但也應與環境條件相適應,對于惡劣環境,應適當提高防護等級。例如戶外,一般不低于IP54。
1、本安型防爆配電箱外殼防護等級:依據標準:GB4208-1993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2、本安型防爆配電箱外殼材質:
(1)塑料外殼:
a、熱穩定性:塑料外殼允許的工作溫度高于設備外殼最高表面溫度;
b、表面絕緣電阻:<1GΩ;
c、不燃型或難燃型材料;
(2)輕金屬外殼:Ⅱ類:含鎂量(質量百分比)<6%;
二、本安型防爆配電箱設備的外部連接:
1、本安型防爆配電箱接線端子:
(1)同一接線盒內,本安與非本安接線端子的間距不小于50mm,否則應加絕緣板或接地金屬板進行隔離。而且本安接線端子應為淺藍色或有本安標記;
(2)各本安電路接線端子的裸露導體部件之間的電氣間隙應等于或大于GB3836.4表4給出值。
(3)另外,接線端子之間的電氣間隙在按GB3836.4圖1測量時,連接外部導體的裸露導電部件之間的電氣間隙應不小于6mm。連接到端子的外部導體的裸露導體部件和接地金屬或其它導體部件之間的最小電氣間隙應不小于3mm。
注:
接線端子應具有放松措施(加彈墊),確保連接可靠。
2、本安型防爆配電箱插接件:
(1)用于連接外部本安與非本安電路的插頭和插座應是分開的,而且不能互換。
(2)外部連接配備有一個以上的插頭和插座時,應有防互換、防誤插、防拔脫措施。
3、本安型防爆配電箱內部導線(由制造廠完成的內部布線的電氣連接):
(1)本安與非本安導線盡量分開布置;
(2)本安導線應至少能承受500V絕緣介電強度試驗,非本安導線至少能承受1500V絕緣介電強度試驗;
(3)同一外殼中的本安導線應為淺藍色或加藍色套管標記;
(4)導線的截面積可根據實際電流合理選用;
4、防止防爆配電箱極性接反保護:
(1)電源端加防止反接的二極管保護措施;
(2)充電電池的接口,為防止電池對外短路放電,也應加阻塞二極管保護,(ib等級加二個,ia等級加三個)
三、本安型防爆配電箱澆封:澆封是防止爆炸性氣體侵入的安全措施,同時也加強了電氣絕緣,避免了電路火花。
1、澆封常用于以下情況:
(1)當電路中某一元件或參數過大,達不到本安性能時,可接入保護性元件,并用環氧樹脂或硅膠等澆粘劑澆注為一體,組成本安組件;
(2)當電路中裸露導體之間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過小,可用澆封使電氣間隙減小到規定值的1/3;
(3)防止人為更換元件,保證電路工作的可靠性;
(4)降低元件或導線的表面溫度。
2、本安型防爆配電箱澆封要求:
(1)澆封材料應具有足夠的熱穩定性,即澆封材料允許的工作溫度應高于元器件的最高表面溫度;
(2)澆封電路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滿足GB3836.4表中4的規定值;
(3)澆封表面與被澆封元件、導線的澆封厚度應>1mm,保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
四、本安型防爆配電箱印刷線路板:
印刷線路板表面應有絕緣涂層,當涂層的涂覆不少于二次時,其爬電距離不小于GB3836.4表4中第六行的規定;
五、本安型防爆配電箱絕緣介電強度試驗:
1、本安電路和電氣設備機架或可能接地部件之間的絕緣應能承受500V交流有效值試驗電壓;
2、本安電路與非本安電路之間的絕緣應能承受不小于1500V交流有效值試驗電壓;
六、電源變壓器:
1、本安型防爆配電箱保護措施:向本安電路供電的變壓器的輸入電路應有熔斷器或斷路器保護;
2、變壓器結構:
a、結構1:本安繞組與其它繞組分開布置;
b、結構2:本安繞組與其它繞組內外重疊布置;
c、要求向本安電路供電的繞組應與其它所有繞組隔離;
d、特別對于結構2的變壓器,本安繞組與其它繞組應設加強絕緣或用銅質接地屏蔽隔離。
3、電源變壓器鐵芯必須接地;
4、絕緣介電強度試驗電壓:
(1)輸入與輸出繞組之間:2500V;
(2)全部繞組與鐵心或屏蔽之間:1000V;
(3)向本安電路供電繞組與其它繞組之間:1500V;
(4)在試驗期間,繞組之間的絕緣或任一繞組與鐵心或屏蔽之間的絕緣應不發生擊穿;
5、變壓器本安供電繞組的出線端子與其他端子分兩側布置,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滿足GB3836.4表4中規定的要求。
6、其它電壓器:例如耦合變壓器之類的其它電壓器,絕緣介電強度試驗電壓不低于1500V,其它相關要求參照電源變壓器執行。
7、防爆配電箱額定值:任何與本安性能有關的元件,在正常工作和故障狀態下,電壓、電流、功率不得超過其額定值得2/3;
8、本安型防爆配電箱電池:在危險場所使用的電池應符合以下要求:
(1)在結構上應滿足電解液不溢出的密封式、閥控式等密封結構;
(2)電池短路和反向充電,應不會爆炸、燃燒;
(3)電池應有安全保護措施,使電池的最高電壓和最大短路電流應滿足本安要求。
(4)電池需要串聯限流電阻時,對于關聯設備,不要求整體部件;對于在危險場所使用時,電池與限流電阻應封裝為一體,構成成套替換單元;
(5)可充電電池的外部觸電:充電電池的外部接口,為防止充電觸點短路或電池對外放電,應加阻塞二極管保護,(ib等級加二個,ia等級加三個)
(6)加警告牌: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不許充電;不得拆卸電池。
(7)跌落試驗:便攜式設備應做跌落試驗,電池不能拋出或分離,不能使本安性能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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